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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省內刑事、行政審判的一些“大牌”法官相比,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法庭法官鄭水強所斷的案子,也許沒有那麼高大上。在有著“世界工廠”之稱的東莞,在審判戰線的最基層,鄭水強幾乎每天都要面對各種各樣的勞資糾紛,每年過千宗。
  “小法官”也可以有大作為。鄭水強的司法智慧沒有湮滅在如山的案件里。在日復一日的審案中,他善於學習,善於總結,雖身處基層,卻屢有佳績:他一紙判決幫助企業進軍海外;他創新裁判方式所判的案例,被納入跨國公司全球案例庫;他用百來字的“三字歌”,將勞動者權利及維權方法生動演繹。
  扎根基層法庭5年來,鄭水強審案近5000宗,最多一年甚至超過1300宗,無一引發信訪、上訪。
  一紙判決助力企業進軍海外
  2010年,位於清溪鎮的快意電梯公司為進軍新加坡市場,專門組織員工到蘇州等地進行培訓。為防止員工培訓後迅速離職,公司專門與員工約定:如果在新加坡工作不滿3年就中途離職,則需返還公司給付的培訓費。
  “如果員工接受相應培訓而不能為公司提供一定年限的服務,公司就不敢對員工大膽投資。”快意電梯法務部經理沈強民道出了這個條款的制定初衷。
  進入新加坡市場後,快意電梯發展迅速。在垂直電梯安裝方面,同行們的工作周期是35天,快意卻達到了驚人的15天。看到快意員工“質優價廉”,眾多電梯企業紛紛向快意員工伸出了“橄欖枝”。
  2011年,快意電梯有5位員工率先回國申請離職。因前期的員工培訓費被扣除,公司被告上了法庭。員工認為,公司要求員工返還培訓費,不符合勞動法規定。
  當時,快意公司派駐新加坡的首批員工已達120多人。“大家都很關心這個案件的審理結果。如果這5名員工勝訴,其他人可能會效仿,從而對公司在國外的發展將產生較大影響。”沈強民說。
  該案分到了慣常處理疑難、複雜和敏感勞動爭議案件的鄭水強手上,他認真研究案卷,釐清了培訓費的法律性質,並相應做出判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附返還條件的福利待遇,在預付該待遇後,返還條件成熟時,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返還。”
  如此一來,面對跳槽要扣掉的培訓費,以及公司相應提升的工資,員工大多覺得還是留下來划算。
  此後,快意電梯迅速在新加坡市場站穩腳跟。經過幾年發展,快意電梯已成為新加坡政府建房局最大的電梯供應商,占新加坡國內進口電梯行業40%的業務。
  創新裁判被納入全球案例庫
  法律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以方便用人單位做出相應準備。但在勞動密集型企業集中的東莞,在民工荒的大背景下,不少員工找到下家後說走就走,“突然襲擊”的頻發無形中大大增加了企業的損失。
  鄭水強就曾接到過這樣一起訴訟。東莞模德模具有限公司是美國上市企業在清溪設立的子公司。2009年6月,王某被其他公司的高薪吸引,勞動合同尚未到期,即“不打招呼”離職跳槽。
  模德公司發現王某“失蹤”後,打電話不接,發短信不回。作為模具生產線上的熟練工,王某的突然離職造成了所在生產線的生產受到嚴重影響。為保證生產線的正常運行,公司緊急從蘇州公司借調了2名熟練工過來趕工,但仍然影響了產品的交付。
  一個月後,模德公司發現競爭對手鳳崗某公司竟已經為王某參保,才頓悟王某“失蹤”所為何事。
  模德公司隨後起訴王某,要求王某為其不誠信行為承擔賠償責任,鳳崗某公司在王某未提供離職證明的情況下就對其錄用,應承擔連帶責任。
  但詳看案卷後,鄭水強認為,模德公司主張的損失雖有證據證明,但具體數額難以計算,這讓他頗為頭疼。
  在查明事實及反覆查閱法條的基礎上,鄭水強為案件解決找到了“出口”。公司違法解雇員工要承擔賠償金,員工擅自離職亦應承擔賠償責任。從權利義務相統一的角度,鄭水強判決酌定王某按照“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式”反向賠償模德公司。據此,鄭水強遂判決王某賠償模德公司損失3900元,鳳崗某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雖然賠償數額不大,但規則的確立卻堅定了模德模具美國總公司對中國法治環境的信心,此案例隨後被收入該公司的全球典型案例庫,供全球20多個分支機構學習。再之後,模德公司擴大了在華的生產經營,投資不斷擴大,還設立了天津、蘇州等多個分支機構。
  “強和弱是相對的,公司非法解雇員工,員工是弱者;但員工擅自離職,對公司造成不當損失,公司就是弱者。遵守契約精神,平等保護勞資雙方利益,才能構建一個穩定雙贏的市場秩序。”鄭水強說。
  編寫勞動用法“三字歌”
  “勞動者有些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權利,有時又期待值過高。遇到了糾紛,不知道如何走程序,也缺乏證據意識。”鄭水強說,一旦裁判結果與他們想得不一樣,他們就很容易把這歸結為司法不公。
  在豐富的審判實踐中,鄭水強逐漸意識到,就案辦案固然重要,但若能給群眾通俗易懂的法律指導,讓他們懂得怎樣去預防糾紛、依法維權,從而讓用人單位不敢違法,員工不“亂”維權,則顯得更重要。為了做好這些“詩外功夫”,鄭水強專門抽出時間,反覆琢磨,編寫出了144字的勞動用法“三字歌”。
  2014年6月30日,清溪法庭舉行發佈會,把首期印製的一千本普法小冊子——《人民法庭實用案例選編》之勞動篇,發放給轄區人力資源分局、法官助理、勞動服務站、企業工會等,以便廣大勞動者取閱、學習。而“三字歌”赫然位於小冊子的首頁。
  “水哥編的‘三字歌’言簡意賅、朗朗上口,配以具體的案例,很容易被勞動者所理解。”清溪鎮人力資源分局辦公室主任殷永星對“三字歌”亦給予了高度評價,並把普法材料下發到了全鎮21個村居服務站。
  此外,鄭水強深入社區、企業開展法制宣傳活動,在報紙上發表典型案例,在廣播電視節目中侃侃而談……在普法路上,鄭水強不遺餘力地傳播著法律知識和法治意識。
  勞動用法“三字歌”
  鄭水強
  初入職 訂合同 超一月 賠雙倍
  參社保 需及時 缺一項 都不可
  工資款 全額發 不能拖 不能扣
  得休息 是權利 年休假 不可少
  高溫作 有津貼 傷病生 有薪假
  定工傷 有補償 社保付 工廠補
  工作時 守紀律 離職前 需通知
  被解雇 看原因 屬違法 有賠償
  產糾紛 先協商 經仲裁 再訴訟
  打官司 講證據 勞動中 需留意
  裁決書 生效後 未履行 強執行
  勞動者 要用法 三字訣 先瞭解
  對話
  鄭水強:
  在艱苦基層也挺有成就感
  南方日報:聽說你早上開庭,中午就寫判決,5天就能簽發?
  鄭水強:剛到法庭工作時,工作量非常大,慢慢就形成了中午不午休的習慣。這麼多年下來,效率也高了很多。現在,我基本上能上午開庭,中午趁熱打鐵把判決寫出來,花幾天時間斟酌一下,再報批,一般來說5天內能把判決簽發出來。今年除去一季度抽調到其他部門支援外,截至目前,不到9個月,我就結了850多件案。
  南方日報:和勞動者打交道,你有什麼心得?
  鄭水強:我見勞動者的第一件事就是握手,這樣他感覺你是尊重他的,而不是把他當成鬧事者來看待。另外,我會儘量站在他們的角度考慮,耐心傾聽他們的訴求,這樣即使你最終判了他敗訴,他也能理解你是公平裁判的。
  南方日報:是什麼支持著你多年來堅守在基層法庭?
  鄭水強:基層法庭的條件相對艱苦一些,也沒有“高大上”的案件,且長期案多人少,勞動強度大,部分當事人又難以溝通。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同事感覺自己是“司法民工”,最終選擇離開。2010年至今,我們法庭就有30多個同事先後離職。對我來說,基層法庭雖然寂寞而平淡,但更能磨練一個人的意志和綜合能力。而且,通過個案的裁判影響一個企業的薪酬待遇,通過溝通修複受損的勞資關係,通過分享提升大家的法治意識,我個人還是覺得挺有成就感。
  ■記者手記
  他總能讓案件“撥雲見月”
  初聽鄭水強在審判方面的“威水史”,還以為他是一位“老”法官。見到真容,才發現原來三十剛出頭。年紀雖不大,可幾乎所有認識鄭水強的人,都親切地喊他一聲“水哥”。
  在清溪法庭,重要場合幾乎是“水哥”的專利。大案要案敏感性案件,領導大部分派給他;轄區發生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需要趕赴現場,領導第一時間常常想到他;法院“法治直通車”到社區、進工廠,相關單位領導往往指定他。
  在清溪法庭,“水哥”仿佛“無所不能”。因其熱愛學習、知識面廣、熟識法規法條,同事們遇到難案,總會向他討教。一番熱烈討論之後,“水哥”總能提出建設性意見,讓案件“撥雲見月”。庭長莫偉堅感慨道,“水哥”就是清溪法庭的“活辭典”。
  雖然基層法庭條件不太好,但採訪中他的陣陣笑聲讓大家切實感受到,他對法庭工作是真心的喜歡,他對審判事業是由衷的熱愛。
  正是由於愛,他在工作中無私付出、不求回報;由於愛,他刻苦鑽研,做到他人難以企及的高質高效;由於愛,他緊扣法律不斷思索,創新舉措維護公正;由於愛,他用笑聲傳播正能量,獲得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有愛,才有好法官。
  採寫:南方日報記者陳捷生 通訊員 馬遠斌 姚勇剛 馮鼎臣 鐘紫薇
  策劃統籌:梅志清 陳捷生  (原標題:和勞動者打交道第一件事是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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